紅網湘潭2月14日訊(通訊員 田園)一對夫妻因網絡相識、相戀、SD記憶卡結婚,然而共同生活僅四天,丈夫就離開妻子從此杳無音訊,六年後,妻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。2月13日,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法院開庭審理這宗離婚案件。
  2007年初,家住湘潭市雨湖區的羅某與臺灣省桃園縣的林某ssd固態硬碟比較通過網絡認識,2007年10月12日,林某來到湘潭市雨湖區與羅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。結婚證辦理後林某僅在羅某處獃了四天就回到了臺灣省,從此與羅某再無任何聯繫,羅某多次尋找林某未果,無奈之下向法院起訴離婚。
  雨湖區法院審理認為,原、被告婚後僅生活四天,被告林某便回到臺灣省至今無任何音訊餐飲連鎖總部設備,原、被告雙方沒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,當庭判決准許原告羅某與被告林某離婚。  (原標題:結婚僅四天丈夫一去不復回 妻子起訴離婚獲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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